我雲林護理之家是1967長期照護年的,原是牡丹江市某中學的所有人全體一切制職工。2000年的時辰,咱們看護機構黌舍被牡丹江市第一高等中學合並瞭。
昔時合並的新北市護理之家時辰,在教療養院委一把手的授意下,牡丹江市第一高等中學跟我簽署瞭一個《協定》,協定基隆老人院內在的事務是:不給我設定事業,隻為我交納嘉義護理之家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單元答允擔部門。
這老人安養機構個《協定》履行瞭幾年後,教委一把手換人瞭,牡丹江市第一高等中學忽然翻臉瞭,不再履行這個桃園看護中心苗栗老人安養機構《協定》瞭。
我此刻拿新北市安養中心著蓋著第一高等中彰化長期照護學紅紅的公章的《協定》台中長照中心,欲哭無淚。
面臨著毫無左券精力雲林居家照護的第一高等新北市老人照顧中學,我該咋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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